【纪律要求】湖南省换届工作“八个严禁”纪律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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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换届工作“八个严禁”纪律要求
一、严禁以威胁、恐吓、欺骗等手段,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二、严禁通过吃请、赠送现金、电子红包、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,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、贿选活动。
三、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、破坏换届工作。
四、严禁采取发传单、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。
五、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,以毁损、抢夺票箱和伪造选票、虚报票数、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。
六、严禁干部擅离职守、中断工作,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、私分公物公款、处置集体资产。
七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,干预换届选举工作。
八、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、不交印章、不交账本、不交档案。